案例编号:第27套税务决策模型(颐卦)
一、战略地图
决策主题
不发工作服 VS 统一发放工作服
| 六层面 | 不发工作服 | 统一发放工作服 |
|---|---|---|
| 股东 | 应纳税所得额较多 | 应纳税所得额较少 |
| 利益相关者 | 公司 | 公司+员工 |
| 资产 | 不配置统一工作服 | 配置统一工作服 |
| 产品客户 | 正常开展外贸业务 | 正常开展外贸业务 |
| 内部流程 | 不增加合理税前扣除 | 按规定制作、统一发放并要求统一着装,依法税前扣除 |
| 投入 | 合理税前扣除较少 | 合理税前扣除增加 |
| 投入 | 企业所得税较多 | 企业所得税较少(符合税法规定时)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规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税前扣除的支出,应当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并符合合理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
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
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统一着装实际发生的工作服费用,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条文补充说明
本案例的税法落差来源于合理税前扣除是否充分利用。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可以依法税前扣除。企业统一制作工作服,并要求员工统一着装,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支出,可以依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如果增加符合税法规定的工作服等合理支出,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当企业原本接近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时,依法增加合理税前扣除,还可能使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从而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工作服必须具有统一着装要求,并真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普通服装、福利性服装或个人消费性服装,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战略目标
依法增加合理税前扣除,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三、战略指标
合理税前扣除合规率。
四、目标值
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全部依法税前扣除;符合条件时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五、行动方案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统一制作工作服,建立工作服管理制度,要求员工统一着装,保存采购合同、发票、领用记录等资料,确保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六、预算
按照企业员工人数和经营需要安排工作服采购预算,并同步建立税务资料留存制度。
核心税务决策
对于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统一着装的工作服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依法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当企业因此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时,还可以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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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重新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
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