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编号:第133套税务决策模型
24 JULY 2026 B2B外贸 企业所得税法 艮52期
一、六层面战略地图
| 六层面 | 高税率外贸企业取得利润 | 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取得租赁利润 |
|---|---|---|
| 股东 | 集团整体利润 | 集团整体利润 |
| 利益相关者 | 高税率外贸企业 | 高税率外贸企业+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 |
| 资产 | 高税率外贸企业持有设备 | 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持有并管理设备 |
| 产品客户 | 高税率外贸企业自行使用设备 | 高税率外贸企业租赁关联外贸企业设备 |
| 内部流程 | 购入设备→自行使用→计算折旧→经营利润留在高税率外贸企业 | 关联外贸企业购买设备→出租设备→按照独立交易价格收取租金→高税率外贸企业依法扣除租赁支出→租赁收益由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确认 |
| 投入 | 集团企业所得税相对高 | 租赁定价合理且低税率资格成立时,集团企业所得税相对低 |
二、战略地图对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贸企业未适用优惠税率时,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等。
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取得的设备租金,应当依法计入收入总额。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高税率外贸企业支付的设备租金真实发生、与出口经营相关、金额合理并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同时符合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按照现行政策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为5%。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关联外贸企业之间的设备租赁价格,不得由集团任意确定,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
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存在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 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控制;
-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所遵循的原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税务机关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合理方法包括:
-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 再销售价格法;
- 成本加成法;
- 交易净利润法;
- 利润分割法;
- 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设备租赁交易可以优先参考非关联方之间相同或者类似设备的市场租赁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关联交易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转让。
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有形资产。
关联外贸企业之间发生设备租赁,属于有形资产使用权关联交易,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关联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税务机关进行关联交易调查时,应当分析关联各方执行的功能、使用的资产、承担的风险以及获得的收益是否相匹配。
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取得设备租赁收益,应当实际承担与设备所有权和出租业务相对应的功能及风险,包括:
- 实际购买并拥有设备;
- 具备设备出租和管理能力;
- 承担设备闲置、毁损、维修及价值变动风险;
- 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 依法确认租金收入并计算资产折旧;
- 按照规定完成关联申报。
仅登记设备所有权但不承担任何实际功能和风险,不足以支持其取得全部租赁利润。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9〕2号中关于关联申报、转让定价调查、预约定价等多项章节已经被后续公告废止或者替代,不宜再作为本案唯一的现行依据。
本案应当主要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三、战略目标
在关联外贸企业实际承担设备投资、管理功能和经营风险的基础上,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分配设备租赁收益。
四、战略指标
关联设备租金与市场可比租金的偏差率。
五、目标值
关联设备租金处于非关联企业同类设备市场租金的合理区间。
六、行动方案
由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真实购买并管理设备,与高税率外贸企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依据第三方同类设备租赁价格确定租金,保留设备采购、交付、使用、维修、保险、租金支付、发票及市场询价资料,并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
七、预算
预算1条:列支设备市场租金询价、关联租赁合同审核及转让定价合规资料整理费用。
核心决策
高税率外贸企业自行购买设备,设备折旧和经营利润均由高税率外贸企业确认。
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真实持有、管理设备并承担相应风险,再按照独立交易价格出租给高税率外贸企业,可以使高税率外贸企业依法扣除租金,由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依法确认租赁收益,从而降低集团整体企业所得税。
但是,租金过高、低税率关联外贸企业没有设备管理能力、设备实际风险仍全部由高税率外贸企业承担,或者关联租赁只存在合同和发票而没有真实业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确定租赁价格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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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机构:
- 沈阳杰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代理记账许可证)
- 辽宁正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规计划、专业税务咨询)
-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重新按照外贸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