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编号:第7套税务决策模型 师
很多外贸B2B老板和B2C跨境电商老板认为,采购业务真实、货款已经支付,暂估成本就可以一直税前扣除。沈阳外贸代账会计提醒:真实采购只是成本扣除的基础,企业还必须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税务机关告知凭证存在问题后,60日内能否补证,直接决定成本能否继续扣除。
案例本质一句话
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被税务机关告知税前扣除凭证存在问题后,60日内补开、换开合规凭证或者证明支出真实,成本正常扣除;60日内不能补证、不能证明真实,成本不得扣除,形成补税、滞纳金和罚款风险。
第一 战略地图
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处理外贸公司涉税问题咨询时,必须区分三个时间节点:季度预缴时可以对真实成本暂估;汇算清缴结束前应取得合规凭证;汇算清缴后被税务机关告知存在问题,还有60日补证期限。
法律
法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征管法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征管法六十三条 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条例
条例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条例二十七条 有关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
条例二十九条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规章
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条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应当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应当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原则。凭证必须反映真实经济业务,来源和形式必须合法,并且与所证明的支出具有对应关系。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六条 企业应当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七条 企业应当将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运输资料、出入库资料等留存备查,用于证明成本支出的真实性。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九条 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内采购货物,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供应商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应当以合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十一条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应当以境外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支出真实且已经实际发生的,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要求供应商补开、换开合规凭证。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十四条 因供应商注销、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凭证的,企业可以通过原因证明、合同协议、非现金付款凭证、运输资料、出入库资料和会计核算记录证明支出真实。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十五条 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取得而未取得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凭证并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合规凭证;因供应商特殊原因无法补证的,应当在60日内提供资料证明支出真实。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十六条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补开、换开合规凭证,又不能提供资料证明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十七条 以前年度真实发生但没有税前扣除的支出,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或者能够证明支出真实的,可以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扣除,但不得超过规定的追补期限。
规章依据: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六层面战略地图
| 六层面 | 60日内未补证 | 60日内补证 |
|---|---|---|
| 股东 | 暂估成本继续扣除,利润和税负失真 | 真实成本正常扣除,利润和税负真实 |
| 利益相关者 | 供应商、收款方、开票方不一致,无法证明真实交易 | 供应商、合同、付款、物流和凭证相互一致 |
| 资产 | 暂估存货没有合规凭证和完整出入库资料 | 存货成本具有发票或者真实性资料支持 |
| 产品客户 | 外贸出口商品、跨境电商销售商品无法追溯采购来源 | 采购订单、库存记录、销售订单和报关资料相互对应 |
| 内部流程 | 暂估入账→汇缴扣除→税务告知→60日未补→稽查处理 | 暂估入账→税务告知→60日补证→正常扣除 |
| 投入 | 成本不得扣除,补税、滞纳金、罚款,税费多 | 真实成本依法扣除,正常纳税,税费少 |
第二 战略目标
在税务机关告知凭证存在问题后60日内,完成全部真实采购成本的凭证补开、换开或者真实性证明,保留合法税前扣除资格。
第三 战略指标
60日内问题成本补证完成率。
第四 目标值
税务机关告知的问题成本全部完成补证;不能补证、不能证明真实的成本全部主动调增。
第五 行动方案
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建议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从收到税务机关告知之日开始,立即建立问题成本清单,逐笔核对供应商、采购合同、付款流水、运输单据、入库记录、出库记录、销售订单、报关资料和原始发票;能够补开发票的立即补开,因供应商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的,按照规定整理真实性证明资料,仍然不能证明的成本立即进行纳税调增。
第六 预算
每笔补证成本必须低于该笔成本被否定后可能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和罚款支出。
第七 二选一落差
| 税务选择 | 违法方案 | 合规方案 |
| 凭证处理 | 税务机关告知后仍不补证 | 60日内补开、换开或者证明真实 |
| 成本处理 | 无凭证成本继续税前扣除 | 有凭证正常扣除,不能证明的主动调增 |
| 应纳税所得额 | 少计应纳税所得额 | 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 税务结果 | 稽查否定成本,补税、滞纳金并处罚款 | 真实成本依法扣除,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 |
| 最终落差 | 违法后税费多 | 合规后正常交税、税费少 |
第八 核心一句话
沈阳外贸代账会计拆解这个案例的核心只有一句话:季度暂估不是偷税,税务机关告知后60日内不能补证、不能证明真实,却仍然税前扣除,才会从正常核算进入税务稽查风险。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外贸税务管家,是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建的专业财税研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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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提供:
• 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
• 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
• 外贸公司财税合规解决方案
• 沈阳出口退税申报指导
• 跨境电商企业老板高管个人所得税规划
• 沈阳外贸企业税务风险诊断
战略合作机构:
沈阳杰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代理记账许可证)
辽宁正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规计划、专业税务咨询)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重新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