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SEP 2026 B2B外贸·B2C跨境电商 26期 大畜卦
案例编号:第26套税务决策模型
一、案例结论
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取得采购发票,不能仅凭发票金额直接计入成本。
如果采购没有真实货物、真实交易、真实付款和完整业务链条,即使取得了采购发票,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已经列入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或者跨境电商采购成本的虚假支出,应当从税前扣除项目中剔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实际情况补缴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是否处以罚款、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相应法律另行判断。
对于中国大陆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来说,采购资料必须能够回答一个核心问题:
这笔采购是否真实发生,并且是否真实用于取得经营收入?
二、战略地图:企业所得税法如何判断采购支出
1.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础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列支采购成本,必须先证明该项支出属于依法允许扣除的真实成本。
虚假采购金额被剔除后,企业收入总额不一定减少,但税前扣除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
2.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实际发生并且合理的支出才能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采购支出要进入税前扣除,至少需要形成以下事实链条:
- 采购合同真实存在;
- 供应商真实提供货物;
- 货物实际入库或者交付;
- 企业真实支付采购款或者形成真实负债;
- 采购货物用于生产、出口或销售;
- 采购金额与交易规模相匹配;
- 采购资料之间能够相互印证。
只有发票,没有货物、付款、运输、仓储和销售对应资料,不能证明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3.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不允许扣除的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 不合理的支出;
- 未实际发生的支出;
- 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支出。
因此,虚假采购发票对应的金额,不得继续列入:
- 原材料成本;
- 商品采购成本;
- 生产成本;
- 主营业务成本;
- 出口商品成本;
- 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成本。
4.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年度汇算清缴确认最终税负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应当通过汇算清缴确认全年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和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年度申报时已经将虚假采购列入成本,后续被税务机关剔除,则需要重新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允许弥补亏损
虚假采购被剔除后:
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逾期缴纳的,依法计算滞纳金。
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支出的判断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采购材料、商品和包装物,应当能够与外贸企业的出口订单、跨境电商平台订单、生产领料记录、仓储记录和销售收入建立对应关系。
采购资料无法对应经营收入,或者采购数量、金额明显超出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证据判断其是否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
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合理支出才能扣除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并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采购价格、采购数量、付款方式、供应商身份和货物去向,应当与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六层面战略地图
| 六层面 | 真实采购方案 | 虚假采购方案 |
|---|---|---|
| 股东 | 按真实利润纳税 | 以虚假成本压低利润 |
| 利益相关者 | 合同付款相互印证 | 供应商否认交易事实 |
| 资产 | 货物入库真实存在 | 库存货物无法证明 |
| 产品客户 | 成本对应真实订单 | 成本无法对应销售 |
| 内部流程 | 采购入库完整衔接 | 合同付款资料断裂 |
| 投入 | 所得税依法计算 | 所得税补缴并滞纳 |
四、战略目标
建立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的真实采购成本链条,使每一笔采购支出都能够从合同、付款、运输、入库、生产、出库和销售收入中得到证明。
外贸税务合规顾问在进行企业税务风险诊断时,不能只看发票数量,还要核对采购交易是否形成完整业务闭环。
五、战略指标
采购支出资料能够实现:
一笔采购对应一组合同、付款、货物、入库和销售证据。
重点核对以下资料:
- 采购合同;
- 供应商营业资料;
- 银行付款记录;
- 运输和仓储凭证;
- 入库、领料、出库记录;
- 出口报关或平台订单资料;
- 销售收入和收款资料。
对于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尤其要核对平台订单、海外仓入库、物流账单、采购付款和销售收款之间的对应关系。
六、目标值
年度采购成本资料完整率达到:
百分之百能够说明采购真实发生、货物真实取得、支出真实支付、成本真实用于取得收入。
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采购支出,应当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重新复核。
七、行动方案
对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已经列入成本的采购支出,按照以下顺序逐笔复核:
第一步,核对采购合同、供应商和发票信息。
第二步,核对付款账户、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
第三步,核对运输、仓储、入库、领料和出库记录。
第四步,核对出口报关单、跨境电商平台订单和销售收款。
第五步,核对采购数量、采购单价与销售收入是否匹配。
第六步,对无法证明真实发生的采购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外贸税务合规顾问在提供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时,应当优先检查大额采购、异常供应商、集中开票、无货入库和无法对应销售的成本项目。
八、预算
本项税务决策预算:
以企业内部采购资料复核、账务调整和年度汇算清缴为主要投入。
如果虚假采购已经造成企业所得税少缴,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补缴税款,并根据税务机关最终认定判断滞纳金、罚款和刑事责任。
九、企业所得税决策模型
方案一:真实采购
真实采购支出与企业经营收入直接相关,合同、付款、货物和销售资料能够相互印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
结果:
- 采购成本依法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按真实利润计算;
- 企业所得税依法缴纳;
- 不因虚假成本被调增。
方案二:虚假采购
采购没有真实货物或者没有真实交易,发票金额与实际经营不匹配,无法证明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结果:
- 虚假采购不得税前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 少缴企业所得税需要补缴;
- 逾期缴纳依法计算滞纳金;
- 是否罚款、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按照相应法律另行判断。
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税务决策时,应当根据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和纳税时间差,选择真实采购、真实入账、真实扣除的方案,不能把没有真实交易基础的发票当作降低企业所得税的工具。
结语
虚假采购的核心问题,不是发票名称,也不是发票金额,而是采购支出能否被合同、付款、货物、仓储、生产、出口和销售收入共同证明。
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只有按照真实交易记录成本,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企业所得税补缴、滞纳金和后续税务争议。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外贸税务管家,是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建的专业财税研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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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
- 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
- 外贸公司财税合规解决方案
- 沈阳出口退税申报指导
- 跨境电商企业老板高管个人所得税规划
- 沈阳外贸企业税务风险诊断
战略合作机构:
- 沈阳杰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代理记账许可证)
- 辽宁正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规计划、专业税务咨询)
-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