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采购不得扣除:由沈阳外贸税务合规顾问拆解

18 SEP 2026 B2B外贸·B2C跨境电商 26期 大畜卦

案例编号:第26套税务决策模型

一、案例结论

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取得采购发票,不能仅凭发票金额直接计入成本。

如果采购没有真实货物、真实交易、真实付款和完整业务链条,即使取得了采购发票,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已经列入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或者跨境电商采购成本的虚假支出,应当从税前扣除项目中剔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实际情况补缴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是否处以罚款、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相应法律另行判断。

对于中国大陆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来说,采购资料必须能够回答一个核心问题:

这笔采购是否真实发生,并且是否真实用于取得经营收入?


二、战略地图:企业所得税法如何判断采购支出

1.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础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列支采购成本,必须先证明该项支出属于依法允许扣除的真实成本。

虚假采购金额被剔除后,企业收入总额不一定减少,但税前扣除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

2.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实际发生并且合理的支出才能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采购支出要进入税前扣除,至少需要形成以下事实链条:

  • 采购合同真实存在;
  • 供应商真实提供货物;
  • 货物实际入库或者交付;
  • 企业真实支付采购款或者形成真实负债;
  • 采购货物用于生产、出口或销售;
  • 采购金额与交易规模相匹配;
  • 采购资料之间能够相互印证。

只有发票,没有货物、付款、运输、仓储和销售对应资料,不能证明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3.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不允许扣除的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 不合理的支出;
  • 未实际发生的支出;
  • 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支出。

因此,虚假采购发票对应的金额,不得继续列入:

  • 原材料成本;
  • 商品采购成本;
  • 生产成本;
  • 主营业务成本;
  • 出口商品成本;
  • 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成本。

4.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年度汇算清缴确认最终税负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应当通过汇算清缴确认全年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和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年度申报时已经将虚假采购列入成本,后续被税务机关剔除,则需要重新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允许弥补亏损

虚假采购被剔除后:

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逾期缴纳的,依法计算滞纳金。

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支出的判断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采购材料、商品和包装物,应当能够与外贸企业的出口订单、跨境电商平台订单、生产领料记录、仓储记录和销售收入建立对应关系。

采购资料无法对应经营收入,或者采购数量、金额明显超出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证据判断其是否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

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合理支出才能扣除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并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采购价格、采购数量、付款方式、供应商身份和货物去向,应当与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六层面战略地图

六层面真实采购方案虚假采购方案
股东按真实利润纳税以虚假成本压低利润
利益相关者合同付款相互印证供应商否认交易事实
资产货物入库真实存在库存货物无法证明
产品客户成本对应真实订单成本无法对应销售
内部流程采购入库完整衔接合同付款资料断裂
投入所得税依法计算所得税补缴并滞纳

四、战略目标

建立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的真实采购成本链条,使每一笔采购支出都能够从合同、付款、运输、入库、生产、出库和销售收入中得到证明。

外贸税务合规顾问在进行企业税务风险诊断时,不能只看发票数量,还要核对采购交易是否形成完整业务闭环。


五、战略指标

采购支出资料能够实现:

一笔采购对应一组合同、付款、货物、入库和销售证据。

重点核对以下资料:

  • 采购合同;
  • 供应商营业资料;
  • 银行付款记录;
  • 运输和仓储凭证;
  • 入库、领料、出库记录;
  • 出口报关或平台订单资料;
  • 销售收入和收款资料。

对于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尤其要核对平台订单、海外仓入库、物流账单、采购付款和销售收款之间的对应关系。


六、目标值

年度采购成本资料完整率达到:

百分之百能够说明采购真实发生、货物真实取得、支出真实支付、成本真实用于取得收入。

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采购支出,应当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重新复核。


七、行动方案

对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已经列入成本的采购支出,按照以下顺序逐笔复核:

第一步,核对采购合同、供应商和发票信息。

第二步,核对付款账户、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

第三步,核对运输、仓储、入库、领料和出库记录。

第四步,核对出口报关单、跨境电商平台订单和销售收款。

第五步,核对采购数量、采购单价与销售收入是否匹配。

第六步,对无法证明真实发生的采购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外贸税务合规顾问在提供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时,应当优先检查大额采购、异常供应商、集中开票、无货入库和无法对应销售的成本项目。


八、预算

本项税务决策预算:

以企业内部采购资料复核、账务调整和年度汇算清缴为主要投入。

如果虚假采购已经造成企业所得税少缴,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补缴税款,并根据税务机关最终认定判断滞纳金、罚款和刑事责任。


九、企业所得税决策模型

方案一:真实采购

真实采购支出与企业经营收入直接相关,合同、付款、货物和销售资料能够相互印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

结果:

  • 采购成本依法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按真实利润计算;
  • 企业所得税依法缴纳;
  • 不因虚假成本被调增。

方案二:虚假采购

采购没有真实货物或者没有真实交易,发票金额与实际经营不匹配,无法证明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结果:

  • 虚假采购不得税前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 少缴企业所得税需要补缴;
  • 逾期缴纳依法计算滞纳金;
  • 是否罚款、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按照相应法律另行判断。

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税务决策时,应当根据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和纳税时间差,选择真实采购、真实入账、真实扣除的方案,不能把没有真实交易基础的发票当作降低企业所得税的工具。


结语

虚假采购的核心问题,不是发票名称,也不是发票金额,而是采购支出能否被合同、付款、货物、仓储、生产、出口和销售收入共同证明。

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只有按照真实交易记录成本,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企业所得税补缴、滞纳金和后续税务争议。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外贸税务管家,是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建的专业财税研究品牌。

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专注服务中国 B2B外贸企业和B2C跨境电商企业。

主要提供:

  • 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
  • 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
  • 外贸公司财税合规解决方案
  • 沈阳出口退税申报指导
  • 跨境电商企业老板高管个人所得税规划
  • 沈阳外贸企业税务风险诊断

战略合作机构:

  • 沈阳杰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代理记账许可证)
  • 辽宁正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规计划、专业税务咨询)
  •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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