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为什么未必节税?由沈阳外贸代账会计拆解

案例编号:第62套税务决策模型 小过

外贸企业以股权支付方式收购出口生产公司或者跨境电商运营公司,通常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当期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按公允价值确定新股权计税基础。
方案二: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当期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双方取得股权均承继原计税基础。

本案的税法落差不是税率,而是应纳税所得额确认时间与股权计税基础。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在进行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时,不能只看收购当期是否缴税,还要判断交易双方以后是否都会转让取得的股权。

第一,战略地图

六层面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
股东B2B外贸集团与B2C跨境电商集团B2B外贸集团与B2C跨境电商集团
利益相关者出口生产公司、跨境电商运营公司、海外仓公司出口生产公司、跨境电商运营公司、海外仓公司
资产双方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方股权双方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方股权
产品客户完成出口供应链或者跨境电商业务整合完成出口供应链或者跨境电商业务整合
内部流程当期确认所得→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未来转让所得减少当期暂不确认所得→承继原计税基础→未来转让所得增加
投入当期企业所得税多,未来企业所得税少当期企业所得税少,未来企业所得税可能更多
法律《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转让财产收入。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成本按照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十四条同样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不是免税,而是依据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对股权转让所得及投资资产计税基础进行特殊处理
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成本准予扣除;通过非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重组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一般处理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股权收购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被收购方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者损失;收购方取得被收购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不适用
特殊处理不适用财税〔2009〕59号第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股权收购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及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均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比例条件无须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比例根据财税〔2014〕109号,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得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股权支付金额不得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共同条件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确认所得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重组应具有合理商业目的;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取得的股权
申报管理按规定确认股权转让所得并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重组各方应在重组完成年度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报送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相关资料
后续处置双方以后转让股权时,以公允价值计税基础作为可扣除投资成本双方以后处置重组股权时,应专项说明原计税基础与处置时计税基础;较低计税基础将增加未来股权转让所得
综合结果现在缴税,换取双方较高的股权计税基础现在递延纳税,但双方均可能承继较低的股权计税基础

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判断本案不能只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递延纳税”这一条标准。如果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以后都会转让取得的股权,较低的原计税基础可能同时留在双方股权中,使历史增值在双方后续转让时分别进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战略目标

在完成外贸业务股权收购的前提下,使收购当期与未来股权处置环节的企业所得税现值最低。

第三,战略指标

交易双方收购后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

第四,目标值

一般性税务处理当期增加的税款,不高于双方因计税基础提高而减少的未来企业所得税现值。

第五,行动方案

外贸企业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前,由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分别测算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下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双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预计持有期限及未来处置所得;预计双方都将持有满规定期限后再次转让股权的,优先选择综合税负较低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第六,预算

将股权评估、原计税基础核查、重组协议税务审查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费用列入一次性股权收购预算,以专业机构实际报价为准。

核心决策

预计交易双方以后都将转让取得的股权时,一般性税务处理优于特殊性税务处理。

特殊性税务处理不是免税。它用较低的股权计税基础换取当期暂不确认所得:今天少缴的税,可能转化为双方未来更高的股权转让所得。

因此,特殊性税务处理是否节税,取决于股权持有时间、双方未来处置安排和递延纳税产生的资金价值。需要进行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或者外贸企业股权收购税务测算时,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应当比较整个交易周期,不能只比较收购当年的企业所得税。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外贸税务管家,是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建的专业财税研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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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机构:

  • 沈阳杰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代理记账许可证)
  • 辽宁正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规计划、专业税务咨询)
  •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重新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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