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股权置换:高计税基础股权作为被收购股权更有利吗?由沈阳外贸代账会计拆解

案例编号:第45套税务决策模型 萃卦

结论先说:两家外贸企业等价交换子公司股权,可以设计成不同的收购方向。收购方向不同,被收购股权不同;被收购股权原计税基础不同,重组后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也可能不同。计税基础越高,未来转让股权时允许扣除的成本越多,应纳税所得额越少。这是沈阳外贸代账会计研究外贸公司股权置换时首先比较的税法落差。

一、战略地图:低税基股权被收购 高税基股权被收购

甲外贸母公司持有A外贸出口子公司100%股权,股权计税基础低;乙跨境电商母公司持有B跨境电商子公司100%股权,股权计税基础高。两项股权公允价值相同,双方准备互换股权。

六层面低税基股权被收购高税基股权被收购
股东乙跨境电商母公司收购A外贸出口子公司甲外贸母公司收购B跨境电商子公司
利益相关者甲外贸母公司转让A股权乙跨境电商母公司转让B股权
资产被收购股权计税基础少被收购股权计税基础多
产品客户原实质经营活动不变原实质经营活动不变
内部流程以B股权支付以A股权支付
投入后续企业所得税多后续企业所得税少

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判断这类交易,不只看两家外贸企业最后换到了什么,还要看协议确定了谁是收购企业、谁是股权转让方、哪项股权属于被收购股权。经济结果相同,交易结构不同,后续计税基础可能不同。

战略地图中的法律、条例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第六条: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收入计入收入总额。
  • 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成本不得扣除;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其成本准予扣除。
  • 第四十七条:企业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并减少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十六条:转让财产收入包括企业转让股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 第七十一条:企业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成本准予扣除。
  • 第七十五条:企业重组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并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税〔2009〕59号

  • 第一条第三项:股权收购,是收购企业购买被收购企业股权并实现控制的交易。
  • 第二条:以本企业或者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支付重组对价,属于股权支付。
  • 第五条:特殊性税务处理须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并符合收购比例、经营连续、股权支付比例和原主要股东股权锁定等条件。
  • 第六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股权收购,被收购企业股东取得股权支付以及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其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原计税基础确定。

财税〔2014〕109号第一条

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收购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股权支付金额仍应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股权收购的重组主导方为股权转让方;重组各方应采用一致的税务处理,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提交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及相关资料,逐项说明合理商业目的。

后续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计税基础

二、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在真实股权互换需求下,选择更有利的收购方向,提高重组后股权计税基础,减少未来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沈阳外贸代账会计进行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时,应在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前完成这项结构比较。

三、战略指标

战略指标:重组后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沈阳外贸代账会计判断外贸公司股权收购方案是否有利,核心不是股权名称,而是未来能够依法扣除多少投资成本。

四、目标值

目标值:在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前提下,选择高计税基础股权作为被收购股权。

五、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核对两项股权的原计税基础和公允价值,确认商业目的、控制关系及股权支付比例,再确定收购方向、签订协议并完成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

六、预算

预算:股权评估、税务测算、交易文件审核和重组申报专业服务费。

核心决策:高计税基础股权作为被收购股权,优于低计税基础股权作为被收购股权。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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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重新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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