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库存跌价30万元,为什么当期不能少交税?由沈阳外贸会计拆解

案例编号:第 16套税务决策模型 豫

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确认损失,税法暂时不让扣,当期不能少交税。
存货实际销售或依法报废:损失真正发生,符合条件后可以税前扣除,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本质就是:

会计先确认损失,税法以后才允许扣除。

第一,战略地图

假设一家跨境电商企业有一批成本100万元的过季商品,预计只能卖70万元,减值3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暂按25%计算。

战略层面方案一:继续持有,只计提跌价准备方案二:实际销售或依法报废
股东会计利润减少30万元,但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减少实际损失符合条件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30万元
利益相关者当期不能少交企业所得税当期企业所得税最高减少7.5万元
资产存货成本100万元,减去跌价准备30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存货已经销售或报废,终止确认
产品客户过季、滞销、降价或者接近淘汰的外贸商品对外降价销售,或者对无法销售的商品依法处置
内部流程会计计提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纳税调增30万元按实际售价结转成本,或者凭合规资料确认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损失
投入账面价值70万元<计税基础100万元,产生3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万元实际损失符合条件后税前扣除,原暂时性差异转回
税率落差递延所得税资产最高为30×25%=7.5万元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最高减少7.5万元
时间落差现在会计确认,以后税法扣除现在实际发生,现在依法扣除
核心决策只是预计跌价,不能提前取得税收扣除确实无法正常销售时,及时销售或依法处置更有利于资金回收和税前扣除

战略地图中的法律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资产负债表日,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应当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大白话就是:

预计售价-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跨境电商企业不能因为商品销量下降,就随意计提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必须具有可靠证据,并考虑库存用途、市场售价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十五条

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会计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通常不能直接在当期税前扣除。

第十五条规定,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时,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

预计损失暂时不能扣,实际销售后才能结转存货成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第五十六条规定,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的存货原则上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持有期间发生减值,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不得降低计税基础。

因此,计提30万元跌价准备后:

  • 会计账面价值:70万元;
  • 税法计税基础:仍为100万元;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万元;
  • 按25%税率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不是税务局马上退给外贸企业7.5万元,而是表示:

这30万元会计损失暂时没有税前扣除,将来符合条件时可能少交7.5万元企业所得税。

只有外贸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才能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

存货盘亏、报废、毁损、变质或者被盗形成实际资产损失,符合规定的,可以申报税前扣除。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一般按照以下金额确定:

存货计税成本-残值-责任人赔偿=可以确认的实际损失。

跨境电商企业和外贸公司应当留存:

  • 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 存货盘点记录;
  • 存货报废、毁损、变质及残值情况说明;
  • 企业内部审批和核销资料;
  • 责任人赔偿情况说明;
  • 损失金额较大时所需的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专项报告。

没有真实损失、没有处置过程、没有证据资料,仅凭一张内部报废单,存在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战略目标

及时把已经真实发生的存货损失转化为合规税前扣除,减少无效库存占用的资金。

第三,战略指标

已实际处置存货损失的税前扣除金额。

第四,目标值

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实际存货损失,合规扣除比例达到100%。

第五,行动方案

每季度盘点一次滞销存货,对确实无法正常销售的商品及时降价销售或依法报废,并同步保存定价、盘点、审批、处置、残值和责任认定资料。

第六,预算

每季度安排一次滞销存货盘点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复核。

核心决策

方案一只是会计提前确认损失,不能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方案二让真实损失实际发生并取得完整证据,可以依法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但不能为了少交7.5万元企业所得税,故意报废仍能卖出100万元的商品。

正确顺序是:

先判断库存是否确实贬值,再比较继续持有、降价销售和依法报废哪个总体损失最小。

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的重点,不是怎样人为制造存货损失,而是怎样让已经真实发生的库存损失,不因为资料不完整而丧失税前扣除资格。

本文由「外贸税务管家」原创发布。

外贸税务管家,是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建的专业财税研究品牌。

乾泰税务服务(沈阳)有限公司,专注服务中国B2B外贸企业和B2C跨境电商企业。

主要提供:

  • 跨境电商公司涉税问题咨询
  • 外贸公司财税风险筛查
  • 外贸公司财税合规解决方案
  • 沈阳出口退税申报指导
  • 跨境电商企业老板、高管个人所得税规划
  • 沈阳外贸企业税务风险诊断

战略合作机构:

  • 沈阳杰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持代理记账许可证)
  • 辽宁正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合规计划、专业税务咨询)
  •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资质,可提供涉税事项专项审计服务)

研究说明:

本文案例模型,基于中国现行税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以及国内六十余本企业税收筹划专业著作长期研究整理,并重新按照企业税务决策逻辑进行结构化重构。

长期研究方向:中国外贸企业税务决策研究(持续更新4096个企业税务决策案例)。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